著作权的精神权力包括哪些方面?

著作权的精神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署名权,即作者享有在作品上署名或者不署名的权利;其次是发表权,即作者享有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作品或者授权他人发表作品的权利;此外,还包括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未经作者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作品进行删减、修改或者其他改动,以致损害作者的声誉。这些精神权利体现了对作者人身权益的保护,是著作权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发表权。具体而言,第十条明确规定:'作者享有下列权利:(一)署名权,即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匿名、笔名的方式在作品上署名,或者不署名;(二)发表权,即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作品,或者授权他人发布作品。'此外,《著作权法》第十条还规定了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作品进行删减、修改或者其他改动,以致损害作者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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