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主要包括书面通知、协商一致和诉讼途径。首先,书面通知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写明解除意图并送达对方来正式行使解除权,这种方式有据可查且符合法定程序。其次,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将合同解除,这不仅能避免纠纷,还节省时间和费用。此外,当协商未果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这三种方式各有适用情境,选择时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都可以解除合同。根据第六十条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应当通过协商或者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并且相关当事人应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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