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担保人之间可以互相追偿吗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
2025-06-18
1.若担保人约定了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担保责任的一方可按约定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2.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可视作构成相互追偿的意思联络,承担责任的担保人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3.若既无约定,又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等,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两个担保人之间能否互相追偿取决于是否有明确约定或构成意思联络,有则可以,反之则不能。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担保人之间约定了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就可以按照约定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要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这可被认定为担保人之间构成相互追偿的意思联络,承担责任的担保人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然而,若担保人之间既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又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时,法院不会支持。在涉及担保的法律事务中,相关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您在担保方面遇到了问题,不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两个担保人之间能否互相追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在有明确约定或构成意思联络时可以互相追偿,反之则不能。
1.若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按约定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这种约定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合法有效的追偿依据。
2.若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可认为担保人之间构成相互追偿的意思联络,承担责任的担保人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这种形式表明担保人对彼此的担保责任有一定认知和接受。
3.若无上述情形,即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法院不予支持。
建议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若希望能互相追偿,应明确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并落实在书面合同中。✫✫✫✫✫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担保人之间约定了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时,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能够依据约定向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这是基于双方的明确约定,在法律上具有效力。
(2)若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从法律角度可认定担保人之间构成相互追偿的意思联络,此时承担责任的担保人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3)若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也就是担保人之间既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也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那么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提醒:
在成为担保人时,务必明确是否与其他担保人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若有意愿相互追偿,应在合同中清晰约定或共同在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等,避免后续纠纷。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担保人之间有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按照该约定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在此种情况下,担保人应留存好相关约定的书面文件,以备后续追偿时作为证据。
(二)若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责任的担保人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签字等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若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此时应另寻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自身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可视作构成相互追偿的意思联络,承担责任的担保人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3.若既无约定,又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等,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两个担保人之间能否互相追偿取决于是否有明确约定或构成意思联络,有则可以,反之则不能。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担保人之间约定了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就可以按照约定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要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这可被认定为担保人之间构成相互追偿的意思联络,承担责任的担保人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然而,若担保人之间既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又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时,法院不会支持。在涉及担保的法律事务中,相关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您在担保方面遇到了问题,不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两个担保人之间能否互相追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在有明确约定或构成意思联络时可以互相追偿,反之则不能。
1.若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按约定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这种约定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合法有效的追偿依据。
2.若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可认为担保人之间构成相互追偿的意思联络,承担责任的担保人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这种形式表明担保人对彼此的担保责任有一定认知和接受。
3.若无上述情形,即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法院不予支持。
建议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若希望能互相追偿,应明确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并落实在书面合同中。✫✫✫✫✫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担保人之间约定了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时,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能够依据约定向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这是基于双方的明确约定,在法律上具有效力。
(2)若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从法律角度可认定担保人之间构成相互追偿的意思联络,此时承担责任的担保人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3)若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也就是担保人之间既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也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那么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提醒:
在成为担保人时,务必明确是否与其他担保人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若有意愿相互追偿,应在合同中清晰约定或共同在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等,避免后续纠纷。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担保人之间有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按照该约定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在此种情况下,担保人应留存好相关约定的书面文件,以备后续追偿时作为证据。
(二)若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责任的担保人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签字等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若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此时应另寻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自身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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